我國有250多家企業具有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但2017年產量超過1萬輛的只有18家,70多家產量為零,行業集中度低,小、散、亂問題不容忽視。為此,國家相繼出臺各項政策,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根據中汽協數據,2018年11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7.3萬輛和16.9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36.9%和37.6%;1-11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05.4萬輛和103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63.6%和68%。2018年全年銷量預計120萬輛。目前傳統汽車產銷出現增速下滑甚至負增長,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車前11個月銷量已超過年初預期的100萬輛,依然保持高增長趨勢。 

近三年新能源汽車產量:

近三年新能源汽車產量

(數據來源:Wind,開源證券研究所)

近三年新能源汽車銷量:

近三年新能源汽車銷量

(數據來源:Wind,開源證券研究所) 

另一方面,據乘聯會數據,11月份新能源狹義乘用車銷量12.9萬輛,同比增長57.8%,環比增長10.7%;1至11月累計銷量84.5萬輛,同比增長89.3%。前11個月乘用車銷量占新能源汽車累計銷量82%,與往年相比,乘用車的銷量占比進一步提升。 

新能源乘用車歷年銷量表現:

新能源乘用車歷年銷量表現

(數據來源:乘聯會、開源證券研究所) 

隨著政策的支持,近幾年來各路資本大量流入新能源汽車行業。傳統車企和新勢力車企均不斷進軍新能源汽車領域,但與此同時,行業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定問題,行業產能過剩嚴重。據開源證券數據顯示,我國有250多家企業具有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但2017年產量超過1萬輛的只有18家,70多家產量為零,行業集中度低,小、散、亂問題不容忽視。

為此,國家相繼出臺各項政策,例如12月發改委正式發布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將于2019年1月10日施行,旨在防范盲目新建企業和擴大產能,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為了更好的了解今年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歷程,臨近年末,SMM對今年以來所有的新能源產業相關政策進行了梳理。 

時間:2月8日

工信部:《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目錄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為落實《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管理,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形成《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目錄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文件指出,要加強《目錄》動態管理,凡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目錄的車型,進入《目錄》后12個月內若無產量,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時間:2月13日

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新政策從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此外,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 

日期:3月2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 務 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七部委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3月2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完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形成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創新商業合作模式。

建設若干再生利用示范生產線,建設一批退役動力蓄電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進示范項目,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桿企業,研發推廣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關鍵技術,發布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技術標準,研究提出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實施方案指出,充分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由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

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作用,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密切合作,以滿足市場需求和資源利用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建立穩定的商業運營模式,推動形成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規模化市場。鼓勵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在產品開發階段優化產品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設計;開展廢舊動力蓄電池余能檢測、殘值評估、快速分選和重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鼓勵在余能檢測、殘值評估等階段適當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另外,實施方案明確了試點范圍: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中部區域等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以試點地區為中心,向周邊區域輻射。支持中國鐵塔公司等企業結合各地區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企業自身優勢,開展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設。 

日期:3月9日

國家能源局:印發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 九 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進十三五能源規劃順利實施,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意見指出,統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建設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2018年將積極推進充電樁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充電樁50萬個。

興業證券對此點評:綜合2018年《意見》的核心觀點及與2017年版本《意見》的對比情況,我們判斷以光伏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已經成為行業主導力量,將是新時代能源增量的主要貢獻方。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化交易將成為能源行業市場化的助推器,催生新的商業模式,新能源將集中受益,看好以風光為代表的新能源,長期看好電力體制改革與儲能發展,我們將此概括為:新時代,新能源。 

日期:4月2日

工信部、財政部、國稅總局三部委公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管理,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公告指出:(一)為加強《目錄》動態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后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二)從《目錄》撤銷的車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將不再接收帶有免稅標識的撤銷車型信息,稅務機關不再為其辦理免征車輛購置稅優惠手續。(三)已從《目錄》撤銷但需恢復資格的車型,企業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報,經審查通過后列入《目錄》。(四)購置新車時已享受購置稅優惠的車輛,后續轉讓、交易時不再補繳車輛購置稅。(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目錄》內企業、車型加強事后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違反相關標準法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將按照相關要求予以處理處罰。 

日期:4月19日

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

各級牽頭部門提交本地汽車生產企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清算申請報告。對于2015年度、2016年銷售上牌但未獲補貼的車輛按照對應年度補貼標準執行。

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外,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即可獲得補貼。 

日期:4月26日

中汽協和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聯合啟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申報工作

4月26日起正式啟動第一批白名單的申報受理工作,白名單受理為不定期制,隨時申報隨時受理。

同日也發布了《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在企業、生產條件、技術能力、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要求。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將對企業白名單實施動態管理,每3年對白名單內的企業進行復評,白名單企業如有違規將被撤銷其白名單資格。 

日期:5月17日

工信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定》征求意見

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范和指導各相關方履行溯源管理責任,工信部組織編制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顯示,按照要求,應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日期:6月15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商 務 部辦公廳:關于公布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城市的通知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商 務 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辦運﹝2017﹞191號),經城市申報、各省初選推薦和專家評審,并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 務 部研究同意,確定天津、石家莊、邯鄲、衡水、鄂爾多斯、蘇州、廈門、青島、許昌、安陽、襄陽、十堰、長沙、廣州、深圳、成都、瀘州、銅仁、蘭州、銀川、太原、大同等22個城市為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城市。 

日期:6月19日

工信部:《關于做好平行進口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 務 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令 第44號)有關要求,為做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工作,各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及時報送其所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

其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口并用于境內銷售的、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千克的乘用車,包括能夠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氣體燃料的傳統能源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以及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燃料電池等新能源乘用車。 

日期:7月5日

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文件指出,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的十 九 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為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行動計劃。

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標任務的省份,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確保全面實現十三五約束性目標;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時間:9月5日

工信部:《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一批)

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依據《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經企業申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專家評審、現場核查和網上公示等程序,現將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一批)予以公告。

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有浙江省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贛州市豪鵬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荊門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廣東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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