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發展改革委官網8月19日發布的消息,為做好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完善項目建設運行管理,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并于近日印發。
工作方案顯示,2021年安排新增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資金總額為25億元。其中:安排非競爭配置項目補貼資金20億元,盡可能多地納入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機組并網但尚未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安排競爭配置項目補貼資金5億元,組織2021年1月1日(含)以后當年新開工項目開展競爭配置。
同時,考慮到不同類型發電項目建設運行成本差異較大,為保障不同類型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公平納入競爭配置補貼范圍,將安排競爭配置的5億元補貼資金繼續切分,安排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項目補貼資金3億元,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億元,實現分類競爭配置。
此外,為促進生物質發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方案》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投資建設監測機制,一是各省(區、市)需組織生物質發電企業按監測要求,及時報送項目核準、建設、開工等信息;二是加強對需補貼的生物質發電項目投資建設情況的監測,按月發布項目投產并網信息;三是加強對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測,新增項目補貼額度累計達到今年中央補貼資金總額后,地方不再新核準需中央補貼的項目,以引導企業科學、有序建設,理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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