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員工對一個概念都不陌生,那就是“大企業病”。

諾基亞們的被裁員工為何眷戀不愿離開?

近幾年來,外企裁員消息在中國越來越受到關注,根本還是因為,這些企業在中國的攤子越來越大,所以收拾爛攤子的時候,在中國的動靜也就越來越大。

本文就簡單談談外企的員工因為最近幾年裁員,以及外企在中國身份變遷,給他們帶來的心里變化。在寫這篇稿子前,我專門跟幾個外企員工溝通了下,從普通的研 發工程師,到企業PR人員,以及個別總監級的高管,都有所涉及,當然,因為溝通的人數并不是特別多,所以不具有普遍性的參考。

一.關于身份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中國的外企員工(不包括高級管理者)雖然一直就知道,自己在外企里面的角色,一直屬于二等員工。但平時他們并不是特別在乎這個事情,直到企業裁員了,才發現這個事情其實還是相當棘手了。

早年間,大家都知道,外企員工,其實就是由外企委托中國人力資源公司,比如FESCO(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外企服 務分公司(簡稱“中智”)招聘,雖然在外企上班,但人事關系其實還是屬于中國公司管轄,在解除合同時,外企通常是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也就是所謂 “N+1”(N為工作年限,下同)方式來解決。

所以,那時候的外企工作,除了整體的薪資水平比國內公司確實高很多,但其他本質上并沒有太多的不同。早年間外企人員的優越感,更多是體現在對國際化公司的 企業文化、工作制度的認同上。這種優越感的存在,也確實應該存在,因為國內企業當時更加不規范,不規范到可以朝令夕改——哪怕到現在,國內企業裁員的時 候,甚至完全不賠償的情況,還仍然有相當普遍的存在。

這幾年,因為中國政策的變化,外企招聘的自由度大了,也就開始自己自主招聘的多了起來。換言之,外企的中國員工,確實屬于這些外企了(只是一部分)。但真 實情況是,在外企工作的員工,他們還是會發現,自己屬于企業的二等員工。簡單來說,他們經常發現,同樣的工作,外籍員工到中國來,級別要高,薪水要高(這 個不是出差補貼的問題),晉升通道更快。

最為關鍵在于,在裁員方面,體現的差別就會大很多。比如這次微軟裁撤原諾基亞員 工,給中國員工的是,“N+2”方案。中國的員工不服氣,說你國外員工采取“諾基亞標準”(也就是N+5或者N+6),為何中國采取“N+2”。微軟就強 調,如果你們不服氣這個,那么我們就走法律框架,中國的法律規定,是“N+1”,更少。所謂“諾基亞標準”的“N+6”,其實在歐洲并不是法律規定,也就 是說,法律并不會要求企業支付辭退金,更別說更多的辭退金了。

那么國外員工拿辭退金的,是怎么做呢?通過法院裁決。企業通常不愿意打這種官司,因為他們是普適性的,就是一個人告了比如判決企業賠償了,那么其他所有人 就同等待遇,不用再告。據我了解,中國貌似不是如此,除非你們一群人提出群體訴訟。如果哪位不小心,不知道此事,這次給漏了,那么對不起,你得重新起訴才行。

那么有人說,中國的法律是否可以修改下,改為“N+5”或者“N+6”?但是如果真的這樣的話,對中國的企業會形成很大的壓力。法律是普適性的,不可能針對外企專門做法律,那樣既不公平,”也不科學”。

很多外企員工,多年養成的所謂優越感,在平時“欺騙”了自己的思維,到這個時候發現真想了,一時間接受不了。你本身就是擁抱和投入了一個并不會公平對待你的企業,平時只是看不出來,到關鍵時刻,你要求外企“公平”對待你,那么這個時候,“公平”的定義,各自就不同了。

二.關于工作

外企員工對一個概念都不陌生,那就是“大企業病”。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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