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長遠的困境要進行重視
筆者曾經談到過這個問題,新能源汽車問題存在短期問題和長期問題,短期問題可能在上述的通知中已經有所解決和提及,長期的問題可能需要給予更多的精力去解決,這里面主要體現在行業內外協同發展,最主要的矛盾是能源行業能否協調發展。
筆者看到通知第三條粗略地談到了“電網企業要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絡建設和充電設施報裝增容服務等工作。”筆者感覺對于問題還是不夠重視,至少從把新能源汽車上升到戰略層面,對于能源這個關鍵問題的規劃還有待深度規劃。
我們再回顧這個政策的出發點,通知開篇提到了“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這里面簡單地就說是發展三個國家制定類型的新能源汽車能夠解決能源問題和環境問題,筆者理解此處的能源是指石油能源。
這里面存在兩個問題,我們知道,我國的電能以煤電為主,這里面能否解決掉環境污染的問題?未來怎么進行規劃?這還不是重點,我們現在的電能是不是充分,此前筆者談到了特斯拉汽車的超級工廠,這個工廠的年產能,產出的電池用電量比大亞灣核電站24時全機組發電的發電量還要多,如果我們到2020年實現了五百萬輛的電動車用電,我們還要增加多少核電站、水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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