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浪費”令人觸目驚心,但“車輪上的鋪張”更讓人咂舌。 車輛超配、公車私用、一年換40個輪胎等等……這一系列問題以及隨之帶來的沉重財政負擔讓“公務車”屢屢成為社會熱點,

“舌尖上的浪費”令人觸目驚心,但“車輪上的鋪張”更讓人咂舌。

車輛超配、公車私用、一年換40個輪胎等等……這一系列問題以及隨之帶來的沉重財政負擔讓“公務車”屢屢成為社會熱點,也被社會大眾所詬病,中國探索近20年之久的公車改革,如今終于有了堪稱頂層設計的“最終解決方案”: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發改委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工作,民革中央已經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車改革之困局》提案。提出“控制公車總量和配備,廳局級以下官員全部取消專車”等。這次,公車改革的春天真的要到來了嗎?

【政策】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交通補貼

公車改革,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改了近二十年卻一直還掛在“空擋”上。“條例”中“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規定,終于給停滯了近二十年的公車改革掛上了擋,只待踩油門加速前行。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的“條例”,公務用車有5條“規矩”:

第二十五條,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采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第二十六條,黨政機關應當從嚴配備實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嚴格按規定配備專車,不得擅自擴大專車配備范圍或者變相配備專車。

從嚴控制執法執勤用車的配備范圍、編制和標準。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第二十七條,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規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不得因領導干部職務晉升、調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實行政府采購,降低運行成本。

第二十八條,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涂明顯的統一標識。

第二十九條,根據公務活動需要,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干部的公務用車。

【解讀】

亮點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第十、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長年關注公車改革,而他自己也是公車改革的實踐者。

2002年,葉青被任命為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上班第一天,他便“炒掉”司機與公車,向領導要求進行一個人的公車改革:單位不再配車配司機,自己買車開;單位每月支付給他一定額度的車補。如果到外地出差,油費和過路費則實報實銷。這被稱為“葉氏車改”。

“關注了這么多年,看到條例出臺很激動。”葉青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條例中關于公車改革的亮點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根據國家現有的規定,省部級以上的官員才有專車,其他的都叫一般公務用車。條例出臺后,就意味著,今后只保留省部級以上官員專車。葉青認為,這也回應了三中全會中的一句話:嚴格公車的配備制度。

據悉,杭州的車改中規定,只有副省級以上的官員才有專車,正廳級干部都被納入了改革的范疇。

“適度發放交通補貼”是車改突破口

“最大的突破口在‘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葉青解釋說,對于公車改革,老百姓擔憂發放補貼會變成福利甚至腐敗。他也坦言,有的地方進行的車改之所以能很快推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補貼高。

不過,他認為,條例強調“適度”、“公務交通”,因此此次車改的補貼不可能很高。

在葉青看來,條例中也有漏洞,即保留“機要通信”用車。他預計各單位可能會以此為名,盡量留車。因此建議將“機要通信”用車集中到機要局,由機要局提供,或“機要通信”委托安保公司以保密箱的方式運送。

【調查】

公車改革,南京在2004年就開始了

一提到公車改革,不少人首先想到的是杭州的車改。用葉青的話說,杭州的公車改革是“做得最好、最徹底的”。但在公車改革上,杭州并不是第一個或第一批“吃螃蟹”的城市。

南京的公車改革早在2004年就開始了,當時籌備成立公車改革領導小組。2005年4月,從一些涉農街道開始,街道的公車集中起來向社會拍賣,而街道的公務人員按活動頻率計發現金補貼,出門辦事的交通工具自行解決。2006年,區縣開始公車改革。2007年,南京所有區縣完成公車改革。

根據媒體報道,當時參與車改的12個區(縣)中,有11個區(縣)采用貨幣化改革模式,只有1個縣采用核定費用、租車使用的模式。所謂貨幣化改革就是單位不再配備公車,而是按職位高低、距離遠近、工作量大小給公務員核發汽車補貼,按月發放。南京市建鄴區2004年共支出公務交通費用354萬元,車改后,一年需要發放貨幣補貼227萬元,減少支出127萬元,下降36%。 南京市紀委當年也曾經作過一個統計:車改單位以往一年實際支出車輛總費用約6000萬元,車改后一年總費用僅為4242萬元,降低了29%。

取消了公車,公車交通補貼怎么算?南京公車改革的見證者及引領者,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家寶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南京還創造出了一道數學測算公式:公車交通費補貼=車輛消費基數×公務活動占用量×(1+地理因素系數+經濟因素系數+購車因素系數)。車輛消費基數由燃油費、保險費、養路費、維修年檢費、停車費及過路過橋費、車輛折舊費等6項費用綜合構成。地理因素系數為距離系數+轄區面積系數構成。

根據核算標準,一般鄉鎮黨政正職(如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等)可獲得每月1850元左右的車補,副職1500元左右,一般辦事員最低每月補貼80元。最終,南京各區(縣)鄉黨政一把手的車補,大致在每月1600元到2000元之間。

為什么沒聲音了?改革出現“瓶頸”

事實上,不僅南京早就開始公車改革,江蘇很多地方都在試點,核心一致就是拍賣車輛,對相關干部實施貨幣化用車補貼。

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舉例,當時昆山采取鄉鎮和市級機關領導實行貨幣化補貼,小車全部拍賣給駕駛員,然后進行返租;興化全面取消公車后,對于興化境內的公務用車交通費用,依據該市新制定標準進行補貼,按單位人數、職務分別測算后,補貼到單位;常州新北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取消區領導和部門領導的行政性公務用車,發放貨幣化崗位補貼,公車租用,舊車競價拍賣,駕駛員安置分流。南京市公車改革則是力度最大,將區縣公車分批拍賣,賣車后給所有公務員發放交通補貼。

據介紹,盡管江蘇各地的公車改革試點此起彼伏,但隨著改革的深入,暴露出的矛盾也愈發突出。先是昆山的拍賣公車在過戶給個人后,相關部門要收回原先的“小號牌”,引起各方的關注。接著,南京一些公車駕駛員對公務員發放交通補貼的“標準公式”合法性產生疑問,認為在公務員工資中已經有一項交通補貼的情況下,發放交通補貼卻是從鎮長到一般辦事員人人有份,有濫發之嫌。此外,車拍賣后,原有司機中相當一部分人仍未脫離原單位,依然擔當領導的私家車司機,為領導某些特殊情況和酒后提供服務,這部分司機的勞動收入自然還是由各街道、鄉鎮支付。正是對公車貨幣補貼的質疑聲不斷,一些單位不得不暫停公車改革試點,停止向相關人員發放車貼。江蘇省鹽業公司作為省國資委的下屬單位,該單位早在 2008年就按照廉政部門的要求,停止公車改革試點工作,并且停止發放車改補貼,凍結車改補貼賬戶,恢復原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相關人士直言,在這種背景下,公車改革“走不動”了。昨天,問及南京的公車改革何時向市級機關推進?現代快報記者多方打聽并沒得到答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據他了解,大部分機關單位干部愿意車改,之所以難推進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市里的領導干部相對較多,級別高,按級別高低發放補貼的話,補貼發放的金額或許還超過現有的公車費用,這樣一來,沒省錢財政還要多掏錢,因此很難改下去。

而談及公車改革,江蘇一些官員并不陌生,因為2011年江蘇啟動的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曾為公車改革“預熱”過。當時的專項治理主要解決6方面問題,即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省紀委相關人士曾明確表示,此次專項治理與推進公車改革相銜接,這也是為下一步公車改革創造了條件。

【算賬】

江蘇到底有多少輛公車?

沒有公開數據

南京的領導干部配車標準是明確的。比如,市管正局可以配18萬元、1.8排量的車,局級干部并不是每人配一輛車,而是按照每人0.7輛車的標準配,處級干部4個人一輛車。然而,現實中,局級干部每人一輛專車的情況并不少見。

“局長?當然每人一輛車、一個司機,不要說處長,我們這邊有的科室也有專車,只是沒有司機罷了……”上周,一位局級單位工作人員這樣表示。據了解,按照相應規定,該局最多只能擁有20輛公車,但實際上遠遠不止。而對于南京的公車數量,相關部門也坦言,沒有全面統計過,因為公車的定義不好界定,“比如,事業單位轉讓或借用給機關單位的算不算公車,機關單位使用下屬單位的車算不算公車呢,沒有統一的標準。”

至于江蘇的公車數量,在2011年5月,江蘇省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曾有相關人士透露,有關部門做過這樣的統計,省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有2100多輛,全省的公務用車數量當時正在統計。不過,對于統計的最新數據該部門后來并沒透露。

取消一般公車,每年僅省級至少可節省近3億元

從全國看,公車費用在“三公”經費中占大頭。江蘇也是如此。

今年國慶前夕,江蘇首次公開了省級“三公”經費匯總數據。據悉,省級預算單位2012年“三公”經費

【鏈接】南京公車改革歷程

[第一階段]

涉農街道公車改革

2004年,南京市公車改革啟動;2005年4月,涉農街道車改開始,“車改補貼”等新名詞出現;“公車拍賣”成為流行話題。

[第二階段]

城區街道公車改革

2005年11月,南京市城區街道公車改革拉開大幕。這一階段主要由各區根據車改總方針自行制定車改方案。由于距離上大大縮短,一個正處級干部的車貼由鄉鎮車改中的超過2000元降至1200元左右。

[第三階段]

區縣級機關公車改革

2006年4月,南京市出臺《區縣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區縣級政府機關公車改革開始。據測算,車改后,各單位一年實際支出車輛總費用4200多萬元,比之前一年的約6000萬元降低了29%。

財政撥款決算合計9.49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95億元;而2013年“三公”經費預算合計為9.21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5.69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車費用占比無論是去年還是今年,都達到了六成以上。

省級機關今年還提出,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江蘇省委十項規定,嚴格落實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只減不增的要求,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取消公車后,可節省多少錢?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在2013年省級“三公”經費預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為5.69億元。如果按照一半是一般公務用車來算的話,那么在公車購置與運營方面至少可節省近3億元。

而南京也有數據,車改后,陳家寶曾表示,一年能為南京節省交通公務開支逾1億元。

“葉氏車改”每年可省8萬元

葉青介紹,據初步統計,全國的公車至少在200萬輛以上,其中絕大多數都是一般公務用車,平均一輛公車一年的費用在15萬到20萬之間。如果真的能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那么毫無疑問將節約一大筆錢。

在葉青看來,杭州的公車改革是“做得最好、最徹底的”。他在杭州了解到,與車改前相比,車改后一年可以節省經費超過三分之一。“以杭州為樣本,就以一輛公車一年能省5萬元算,再乘以200萬輛,那就是1000億元。”

隨后,他以自己為例,算了一筆賬:自己買車開,上下班油費單位每月補貼1200元,出武漢公干則實報實銷,此外還有一個原則“3510”,即3公里步行,5公里騎車,10公里開車或地鐵。

“折舊費一年兩萬元,保險、零件費用一年兩萬元,司機工資一年4萬元,這樣算下來,每年至少可以省8萬元。”他認為,公車改革最大的節約是司機的費用,其他都下降不多。

對于一些機關單位推出的公務自行車,葉青認為可以推廣,但公家沒必要出這個錢,自行車購置成本不高,公務員都可以承擔,因此最好配置少量公務自行車,鼓勵公務員自行購置自行車。而他自己就配置了3輛自行車,私家車上總會放一輛折疊自行車。

【落實】

防止權力尋租,實行官員汽車登記制度

“車輪腐敗”一直以來備受詬病。據國家發改委調研報告顯示,公車使用辦公事占三分之一,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

談及公車改革的最大難點,葉青表示,部分官員沒公車后,可能會通過權力找企業尋租,借車開,如何控制這種現象,將是未來最大的難點。對于企業來說,出于利益考慮,一般不會拒絕官員的要求。

“這種行為就像行賄、受賄。”葉青建議,對官員的車實行登記制度,就像財產登記一樣。“如果換車了,紀委就要查一查,是不是借企業的車。”

“其實,現在很多官員都自己買了車,不少人也會開車,主要是改變一些官員的特權意識。”葉青預計,明年上半年中央部委將出臺具體實施細則,各省市的執行細則將在明年下半年陸續出臺。

交通補貼不能一刀切,不能以官位高低來定

江蘇省社科院政治學所所長、研究員孫肖遠認為,用貨幣化的方式改革公務用車是一個大趨勢,但不要一刀切,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需要來具體執行。“以南京為例,局長、區委書記、區長等可以有專車,方便工作;而人大副主任、政協副主席等要保證有車,不需要配專車,方便他們開會、調研等。”

在發放補貼方面,孫肖遠認為,不能范圍太廣,否則還是會浪費,省不了多少錢。“比如,副局級干部原來有配車,現在取消了,可以適度發放一定的補貼;而處級干部原來沒有配車待遇的,就不要發錢,否則就變成了變相的福利。”在這一點上,條例也有嚴格要求,即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當然,在公車改革的過程中,還要有相應的配套制度。比如,使用下屬單位的車,機關單位要付錢;紀委要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監督工作。

同樣,原江蘇省委黨校世界經濟與政治教研部主任祖強也認為,交通補貼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以職務高低來算,“副處不見得比正處干得少,正處也不見得比局長跑得少,所以不能以官位高低來定奪。”他提出,交通補貼的發放最好把職務和工作內容相結合來考慮。

一般公務用車取消了,多出的公車將何去何從?

條例明確,公車可以采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葉青認為,針對只剩幾個月就可以報廢的車堅決報廢,其余的可以拍賣,拍賣的錢進入財政資金。對于司機,孫肖遠認為,可以組建服務性車隊,聘用這些司機,機關單位要用車的話,可以付錢租車。

不過,葉青認為,“杭州有公車服務中心,但要車的人并不多,而租車的成本也不低。”

如何防止補貼成變相福利?

對于將補貼打入IC卡、市民卡等做法,有網友爆料,有的卡可以在超市、商場使用,這早已超出交通補貼的范疇,而是成了變相的福利。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杭州車改要求,所有局級領導干部全都取消專車;自行解決出行問題,市財政給予一定補貼,職務層級最高補貼2600元,最低300元;錢直接打入個人市民卡,只做交通費用,不能提現。

孫肖遠認為,要防止借補貼的名義發錢,就得限制卡的用途,比如只能打車、坐公交、加油等。

“打醬油的錢也可以買醋,我覺得關系不大。”葉青認為,關鍵補貼要合理,不宜一刀切,更不能太高。他以自己為例,“我是副廳級,一個月的補貼是1200元,我覺得這個補貼是合適的,主要用于上下班。如果出差,還會實報實銷。”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非常贊成實報實銷,她說,取消公車后,交通補貼一分都不要給,“出去辦事,當天費用當天報銷,并且把這些費用公布于眾,讓我們納稅人明明白白。”

【監督】

專家:不能流于形式,制度改革的推進需要決心

說及公車改革,很多市民都為不以為然。

昨天,南京市民張先生就不信:“怎么可能取消?你看,長江路人民大會堂只要一開會,兩邊停的全是公車,車隊壯觀,抽煙的司機們站著也壯觀……怎么改,說說唄!”也有市民反映,他們就想不通,有時明明是一個單位出來幾個人,怎么就不能拼個車,非得一人一輛,威風?還是面子?

怎么讓市民不再“冷眼旁觀”,有專家提出,讓公車“祼奔”讓市民“圍觀”。祖強認為,目前,部分地方對公務用車的車牌,用統一顏色標識,或者在車輛身上標有與其他車輛相區別的特殊字母或者車牌上有“公”字,對公車實行“標識化管理”,是一個不錯的點子。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目前云南曲靖、四川成都、湖北荊門等都已開始這么操作,從實施效果來看,公車標識直接說明了公車身份,上面還有舉報電話號碼,這樣簡單易行的做法,就是把公車私用的監督權完全交給公眾,不僅釋放讓公眾監督的誠意,而且對公車使用者也起到警示作用。

不過,祖強認為,讓公車“帶標上路”只是一個開始,還有更多細致的工作要做,“只有加強制度建設,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將權力關進籠子,用制度和法規來約束和嚴懲那些公車私用的公職人員,這樣公車私用、公車違法等現象才能真正發揮持久的效果。”祖強說,政府部門只要決心大,像制止吃喝風一樣,相信公車改革肯定會走出“深水”。

【提醒】

別讓國企成為治理“車輪上的腐敗”的漏網之魚

有消息說,溫州市去年6月份推行公務車輛改革,正處級干部每月可領交通補貼3100元,為當時全國最高。可最近卻有網友在微博上爆料:西安經發集團的車補最高每個月5300元。

據悉,西安的最低工資標準僅僅1150元,相信拿著如此低薪水的人大有人在,同樣是一名勞動者,西安經發集團的領導僅車補一項就是最低工資標準近5倍。昨天,祖強就提出,公車改革不僅僅是政府部門,國企也應包括,不能成為漏網之魚。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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