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部門獲悉,因海口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成效顯著,3年來已累計獲得中央財政2.68億元補助資金。中央財政撥款按照新能源汽車的不同車型給予補貼,最高補貼可達到50萬元/輛。 據工作
從財政部門獲悉,因海口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成效顯著,3年來已累計獲得中央財政2.68億元補助資金。中央財政撥款按照新能源汽車的不同車型給予補貼,最高補貼可達到50萬元/輛。
據工作人員介紹,財政部等4部委在2010年確定海口市為國家20個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之一,計劃在3年試點期間支持海口市推廣1050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海口市已完成1042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任務,中央財政累計下達海南省補助資金26,822萬元,其中2010年補助3600萬元,2011年補助2217萬元,2012年補助21,0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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