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17:00左右,在經六路與大緯二路路口,市民房女士駕駛一輛電動車與一輛正在行駛的公交車相撞;10月27日,張某騎電動車拐彎時撞到了一位老太太……
相關數據顯示,電動車車禍逐年增加。電動車為何速度越來越快?記者在天橋附近的臺鈴電動車專賣店得知其中的秘密。
車未售出限速線已斷
20日,記者在天橋的臺鈴電動車專賣店發現,該店除了銷售普通的標準電動車外,還有類似摩托車的“踏板電動車”,最高時速可達45公里至50公里。記者注意到,這種電動車并沒有標準中規定的腳踏騎行功能或腳蹬裝置。
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這種車的速度挺快,是三檔變速,800瓦電機,速度差不多50(公里)。現在電動車(時速)沒有不超過20(公里)的,20(公里)的話跟騎自行車沒有多大區別,出廠的時候這些車都有限速,你看那個白線了嗎,那就是限速(線),但是你看看馬路上,自行車都快超過20(公里)了,出廠的時候它都有限速線,國家也確實規定不能超過20(公里)。”
記者注意到,在一輛未銷售出去的臺鈴踏板電動車的車座下面,露出了兩根白色電線,外觀看上去就像普通耳機線一樣,而在電線中間露出來的若干線則像銅絲線。根據該銷售人員的說法,這輛車在未銷售出去之前,這種限速線就已斷了。
據業內人士透露,很多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為了規避國家的限速規定,就設計了“限速器”,限速器內有一個電阻,連上電線連通電阻后,輸出功率變小,電動車速度變慢,將兩根電線分開時,電動車速度就會變快。在新車出廠時為了應對檢測,此時的限速器上的電線為連通狀態,這樣一來,能輕松過檢測關,從而可以取得合格證。當經銷商賣車時,就會切斷限速器上的一根線,車速就會大大提高。
在該店內,記者看到許多有腳踏騎行功能的電動車,在速度上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及《電動車安全技術要求》。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這類電動車時速可達35公里左右。
臺鈴踏板電動車超重
記者嘗試搬了一下踏板電動車,估計重量有上百斤。該銷售人員說:“這種的電池是60V的,(整個車)也得100多斤。”
據了解,這種踏板式的電動車之所以超重,是因為使用的是鉛酸電池,鉛酸電池本身的重量高達20至40公斤。電池重量加上車身本身的重量,遠遠超過了40公斤這個標準。
那么,速度能達到四五十公里、重量高達百斤、無腳踏裝置的電動車怎么定性呢?該銷售人員表示,只要不是燒油的就不是機動車。記者了解到,對照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電動車安全技術要求》,電動車被認定為非機動車的標準為20公里/小時,空載整車重量小于等于40千克,同時要有腳踏騎行功能及腳蹬裝置。如果不符合這些標準,就會被認定為機動車。根據交通法及行業標準,對機動車的定義是“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這個動力裝置,也包括電動。而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超過這三個條件的將被作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必須持駕駛證駕駛。
若按照這種標準來衡量,“超標”電動車被納入機動車范圍,理應與機動車上路行駛時有一樣的待遇:即購買保險、牌證齊全,駕駛者必須年滿18周歲并考取摩托車駕駛證,需走機動車車道,不按規定停車將被貼條。
截至截稿時,記者多次與臺鈴廠家深圳深鈴車業有限公司聯系詢問相關事宜,其客服人員稱需與總部聯系,但記者多次撥打客服給的總部電話,卻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對此,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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