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寶馬就已將氫動力視為解決能源問題的終極方案。然而,這一方案難以跨越成本和技術瓶頸,停留在實驗階段。今天,事情正發生改變,幾大汽車公司正就氫的另一種驅動方式——氫燃料電

已經在一審和二審環節勝訴的科力遠狀告巨頭淡水河谷專利侵權案,在終審階段卻發生了驚天逆轉。

科力遠今日發布重大訴訟判決公告稱,公司7月8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1)蘇知民再終字第0001號和(2011)蘇知民再終字第0002號民事判決書,駁回科力遠公司的訴訟請求,并判決科力遠負擔原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等共計89.28萬元。該判決為終審判決。公告表示,該判決對公司2013年度損益不會產生負面影響。

公告表明,科力遠的訴訟對象為愛藍天高新技術材料(大連)有限公司(原英可高新技術材料大連有限公司)和愛藍天高新技術材料(沈陽)有限公司(原英可高新技術材料沈陽有限公司),案由為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

據了解,科力遠認為,英可沈陽與英可大連未經公司許可,使用了與公司專利方法相同的技術,即公司合法擁有的“一種海綿狀泡沫鎳的制備方法”專利權,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科力遠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要求判令被告英可沈陽賠償經濟損失3800萬元人民幣,英可大連賠償經濟損失4990萬元人民幣。

此案經過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均判決科力遠勝訴。但敗訴方不服二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最終于2011年4月14日作出(2011)民申字第1372號民事裁定,指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結果顯示,撤銷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及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駁回科力遠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均由科力遠公司負擔。

該案的兩被告皆具跨國公司背景,為全球礦業巨頭淡水河谷的控股公司,產品占到全球泡沫鎳市場三分之一份額。不過,在案件再審階段,淡水河谷已從兩被告處撤股,退出中國的泡沫鎳產品市場,兩英可公司于是改成現名。

據悉,科力遠的主營業務是連續化帶狀泡沫鎳及系列產品,泡沫鎳是生產鎳氫動力電池的基礎原料,科力遠是全球最大的鎳氫動力電池基礎原料供貨商。 業內人士認為,科力遠訴訟的意義不在于賠償的經濟損失8790萬元,一旦兩個訴訟對象被判侵犯公司的專利權成立,就意味著兩個公司必須停產,這對泡沫鎳的價格將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而科力遠作為全球最大的泡沫鎳供應商則將受益。

[責任編輯:趙卓然]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科力遠
燃料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