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一些評論中提到三元材料進行針刺實驗不過關。這點筆者承認,相對于磷酸鐵鋰和鈦酸鋰電池,確實三元電池針刺實驗起火的概率較大,筆者在CATARC實驗室也看到很多同行公司的電池起火。但是CATARC及其他測試單位的作用就是把關,把不安全的設計篩選掉,能夠過關的都是合格的,也就是說凡是拿到合格證書的產品,在安全性標準上都是一樣的。如果你認為產品的安全性有問題,應該去更改安全標準,而不是禁止某種材料,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關于三元材料和磷酸鐵鋰材料性能的對比,筆者并不想在這里多說,之前很多同行都有述說,比筆者更加專業。筆者想說的是,分析了這幾例事件,沒有任何一件是由于電池材料引起的自燃。就算可能有牽連的上海825路自燃事件也是磷酸鐵鋰,而不是所謂“安全性較低”的三元電池。那么,既然不是由于電池材料引起的著火,為什么要對材料進行禁止使用?筆者百思不得其邏輯。
通過之前幾段的分析,筆者認為造成著火的元兇乃是BMS,也就是電池管理系統。現在主要的測試都是針對電池單體和模組的。對于BMS的測試,并不完善。因為筆者建議,相關標準設立單位應該加大對管理系統的測試標準和管理力度。這樣才能做到不僅僅被動防護作用,更能起到主動防護作用。
至于對于三元材料的禁令,還請相關政策制定方“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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