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合肥市道路建設里程快速增長。在警力較少的情況下,合肥從智能交通入手,向科技要警力,增加協警參與交通管理,合肥市道路安全情況總體平穩可控,亡人事故下降。然而,三小車和農用車的監管亟待解決。在昨天的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人大代表宋美華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電動車未上牌安全令人擔憂
電動自行車因價格便宜、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廉,近年來呈井噴式發展。
但是,由于源頭監管不到位,一些生產和銷售企業違反國家標準,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的外觀尺寸、功能設計、電池容量以及限速裝置,導致大量的“超標準”電動車上路行駛。
這些“超標準”電動車體積大、速度快、制動差,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且不能依法登記上牌,雖然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眾出行,但同時也已成為影響城市交通安全的一個“頑疾”。
據公安交管部門調查統計,合肥市電動自行車總量已經超過100萬輛,其中登記上牌的約48萬輛,未登記上牌的車輛超過52萬輛,上牌率只有43.6%。2015年度全市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含非標準車)的交通事故1298起。
“生產流通領域缺乏有效監管,導致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上路行駛。”宋美華介紹,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大于40千克,電機功率不大于240W,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但是生產和銷售企業為了迎合市場需求和消費者的喜好,大量生產和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而相關職能部門未能實施有效監管,導致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失控。
越查越多執法遇“尷尬”
據悉,我市有銅陵路安徽大市場、屯溪路電動自行車一條街等電動車集中銷售場所,從業商戶約200家,所經銷的300余種電動自行車中,最高時速、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安全參數大多超過國家標準,有的仍在銷售本市已經明令禁止上路行駛的燃油助力車、電動三輪車和油電混合助力車。
根據《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安徽省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名錄管理制度,列入產品名錄的電動自行車才能在公安交管部門登記上牌。
因此,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無法登記上牌,從2009年開始,電動自行車上牌率呈逐年大幅下降趨勢,2014年全年只有2890輛,2015年只有1513輛登記上牌,給公安機關交通秩序管理和盜搶案件防范工作留下了隱患。
此外,公安交警部門面臨執法尷尬。一方面,公安交警部門在道路上查禁,另一方面新的超標準車輛又源源不斷流入市場,“越查越多、屢禁不止”,執法效果大打折扣。
人大代表呼吁立法為先源頭治理
“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問題的綜合治理,首要的也是最急迫的,必須從生產和銷售的源頭抓起,徹底切斷超標準電動自行車流入市場和上路行駛的渠道,為嚴格落實登記上牌制度、規范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凈化城市整體環境,創造必要的前提條件,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這也是其他先發城市的普遍做法。”宋美華建議。
宋美華建議,合肥市應該盡快制定實施《合肥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明確相關部門的法定職責。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明確的法律認可,明確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登記上牌的法律義務,非標準電動自行車(包括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燃油助力車、燃氣助力車等)的法律定性及通行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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