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在重組問詢函中對2016年3月東莞新能德將其所持有的普萊德25%股權轉讓給寧德時代的原因進行了問詢。公司在重組問詢函的答復意見中進行了如下回復:
(1)東莞新能德成立于2009年,設立之初主要從事消費類電池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為了動力電池系統的專業化、規模化生產,北大先行與東莞新能德、北汽集團、福田汽車于2010年4月合資設立普萊德,專業從事動力電池系統PACK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與服務。2014年開始,東莞新能德通過一年多的企業發展戰略評估,在充分評估動力電池的產業政策、普萊德及其他股東的發展訴求、自身產業聚焦發展等戰略因素后,于2015年做出戰略調整決策,退出動力電池業務,以專注于消費和數碼領域電池業務;
(2)寧德時代自2011年成立以來專注于動力電池電芯及電池系統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其動力電池電芯業務發展迅速,已成為行業內的領先企業。寧德時代自2014年開始向普萊德供應動力電池電芯,在合作過程中,寧德時代與普萊德均獲得了較大發展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礎。為了普萊德的持續健康發展并提高其市場競爭力,東莞新能德與普萊德其他股東共同選擇寧德時代作為承接東莞新能德持有普萊德25%股權的受讓方;
(3)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市場規模的擴大和競爭的加劇,產業鏈專業化分工會逐漸明顯,優質的電池材料供應商、電芯廠商、模組廠商與PACK集成廠商通過強強聯合鞏固各自競爭優勢的合作模式將成為必然趨勢,為契合產業發展趨勢,寧德時代也決定受讓東莞新能德持有的普萊德25%股權,從而為寧德時代、普萊德長遠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本次股權轉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股權轉讓完成后,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分工合作模式演變并確立為“北大先行(電池正極材料)+寧德時代(動力電池電芯)+普萊德(PACK)+北汽新能源(新能源乘用車整車應用)及福田汽車(新能源商用車整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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