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列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及示范城市以來,海南省海口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廣新能源汽車,但受頂層設計缺乏、補貼方式滯后、充電設施建設滯后、推廣機制不靈活四大難題,效果并不理想。

海口兩年僅推廣新能源車57輛 或因充電設施滯后

    自2010年列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及示范城市以來,海南省海口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廣新能源汽車,但受頂層設計缺乏、補貼方式滯后、充電設施建設滯后、推廣機制不靈活四大難題,效果并不理想。

  試點考核掛“零”

  作為新能源汽車試點以及推廣運用示范城市,海口有著獨特的優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推進工作卻不夠理想。

  海口市自2010年經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批準為國家第二批“十城千輛”新能源汽車推廣試點城市以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十城千輛”收官后,鑒于新能源汽車科技含量高、輻射面廣、產業鏈長,對區域經濟帶動大等突出特點,同時伴隨著新能源汽車產品性能的不斷提高,海口乃至整個海南也在加速健全新能源汽車產業鏈,搶占汽車產業制高點,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并曾考慮將海南省作為整體,申報新能源汽車示范島。

  然而,理想豐滿現實骨感。一個突出表現就是,海口市在2013年被列入國家39個推廣運用示范城市(2013-2015)之一以來,截至目前僅完成新能源汽車推廣57輛,距離規定3年完成5000輛的推廣運用目標相差甚遠,名列全國第36位。在2014年11月國家工信部公布的39個試點城市推廣成績單上,海口市考評成績為零,即當時的統計考核,歷時一年多后5000輛的推廣目標并未完成一輛。目前完成的57輛還是2014年考評時的數據。

  “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響,近幾年海口市以及整個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確實不理想。”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相關負責人表示。

  面臨四大難題

  記者走訪有關部門發現,海口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運用之所以在2013年以后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主要受頂層設計缺乏、補貼方式落后、充電設施建設落后等四大難題的影響,這也反映了整個海南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的困局。

  一是沒有科學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安排。新能源汽車大規模的推廣運用需要基礎設施規劃、線路規劃、投資安排、實施計劃、運營管理、維修養護、財稅支持以及檢測考評等一系列環節的統籌安排,同時建立常態化、長效的體制機制,但海口在這些方面還未跟上,頂層設計缺乏。

  二是推廣運行機制不夠靈活高效。海口市科工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海口目前處于松散被動管理的狀態。科技、工信、交通、財政等部門對海口規劃、指導、支持不夠,對推廣應用情況掌握不清。

  三是充電設施建設滯后。目前,海口市僅建有2座充電站和40多個充電樁,遠遠滿足不了未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需要。加上市區已基本沒有空余建設用地,充電點大多選擇在市郊,給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帶來很大不便。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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