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海市政府網站公布,上海市發改委等六部委制訂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
《暫行辦法》規定,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在中央財政補助基礎上,根據上海市新能源汽車登記車型目錄有關信息和上海市確定的補助標準,上海市再給予財政補助。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分別補貼4萬元、3萬元;純電動客車根據車長分別予以30-50萬元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補貼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補貼15萬元;純電動專用車按照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2000元(總額不超過15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商用車分別補貼20萬元、50萬元;一次購買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再予以2000元/輛的補助。
海通證券表示,此次通過市政府審批的《暫停辦法》中對于補貼細則的規定,與之前“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并無較大變化,最大亮點在于汽車廠商回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可獲1000元/套補助;加上中央補貼,上海市民購買一輛新能源乘用車總計可節省6.3-9.7萬元,并獲專用牌照,有助于新能源汽車在上海市快速推廣,目前上市公司中的上汽集團、比亞迪、江淮汽車、重慶力帆等下屬汽車產品已經進入了上海市的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名單。
海通證券認為,國內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質階段,堅定看好行業中期發展趨勢。2010-2013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銷量復合增速均超50%,隨著中央、地方政策陸續出臺,行業發展進入實質階段,帶動產業鏈需求。未來關注要點:新車型推出帶動市場熱情;電池工藝完善;國內材料商進入先進整車廠、電芯企業供應鏈;原材料成本持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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