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深交所向眾泰汽車(000980)下發關注函。
據悉,近期,部分媒體報道眾泰汽車內部人士在接受采訪時稱,眾泰汽車“將全面布局整車生產、動力電池、重要零部件、汽車租賃、網約車和汽車售后培訓學院等領域,打通產業上下游”“將從海外公司引進先進的動力電池技術,并成立合資公司”“電池技術比寧德時代更加先進”。11月3日和11月4日,眾泰汽車股價連續漲停。此外,根據眾泰汽車10月27日晚間發布的公告,經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鐵牛集團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向眾泰汽車履行業績補償義務,眾泰汽車證券賬戶于10月25日收到鐵牛集團分配的眾泰汽車股票26,630,481股,鐵牛集團補償義務已履行完畢。
深交所對上述情況表示關注,要求眾泰汽車說明擬引進的動力電池技術比寧德時代相關技術更加先進的依據是否充分,相關表述是否客觀、公允,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1.針對媒體報道事項,請眾泰汽車核實說明以下事項:
(1)眾泰汽車將全面布局整車生產、動力電池、重要零部件、汽車租賃、網約車和汽車售后培訓學院等領域,引進動力電池技術并成立合資公司等消息是否屬實。如是,請進一步說明:
①上述擬投資業務與眾泰汽車現有業務的關系,眾泰汽車在擬投資領域的技術、資金、人才、客戶等資源儲備情況;②結合相關細分行業的發展趨勢、市場供求關系和眾泰汽車在相關領域的核心競爭力,論證投資上述業務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③充分提示相關業務因行政審批、行業周期、技術更新、環保要求等因素導致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④結合擬引進動力電池技術的來源、合作方、知識產權合作方式、核心技術指標及與寧德時代動力電池的對比等情況,分析擬引進動力電池技術的先進性,比寧德時代相關技術更加先進的依據是否充分,相關表述是否客觀、公允,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2)說明與上述事項相關的公司內部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履行情況,核實是否存在籌劃中的重大事項,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其他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市場傳聞、熱點概念等,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補充或更正情形,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3)請眾泰汽車對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規則,說明相關采訪活動是否符合本所規定,是否存在通過符合條件媒體以外的方式發布尚未公開披露的重大信息、發布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作出夸大性宣傳、誤導性提示及其他違反信息披露規則或者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的情形。
2.針對眾泰汽車收到鐵牛集團分配的26,630,481股眾泰汽車股票事項,說明對上述股票的處置計劃及進展、預計處置完成時間,區分2022年底前完成或無法完成的情形分析相關安排將對本年末/度主要財務指標及會計科目的影響。
3.眾泰汽車認為需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請眾泰汽車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2022年11月11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同時,提醒眾泰汽車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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