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對于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一直以來存在這樣一個悖論,究竟“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買了汽車,缺少充電樁,行而不遠,而如果先建充電樁,沒有足夠的新能源汽車,也會造成虧損和浪費。昨日,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產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2020年前,我省推廣新能源汽車15.6萬輛,新建小區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業內專家表示,新能源汽車推廣難,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實行限行限購,有利于推廣。
推廣1
買新能源汽車將不限購不限行
對于城市目前交通擁堵的狀況,限行限購是遲早的事兒。這不,未雨綢繆的政策已經出來了。
意見指出,為讓更多的企業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對購買者給予補貼,并通過不限購、不限行,降低使用環節成本等政策進行引導。采取市場化方式,推進企業日常辦公車輛、通勤班車和私家車等應用新能源汽車。
全國政協委員、新能源汽車領域專家柳崇禧告訴記者,從經驗來看,北京、上海、杭州,這些實行限行限購政策的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得好。但是,鄭州目前對燃油車不限購不限行。凡是不限購不限行的城市,都推廣得不好。
推廣2
未來五年推廣新能源汽車有數量目標
新能源汽車,不在限購限行政策之列,個人購買有優惠,企業銷售也有政策鼓勵。但是,對于一些城市和重點行業,將強制推廣新能源汽車。
意見指出,今年到2020年這5年,全省推廣新能源汽車分別不低于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萬輛,總計15.6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全省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根據記者了解,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比較少,有一兩萬輛,包括公交車。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充電設施的需求。
柳崇禧認為,充電設施建出來后,沒有人充電,這是個問題,所以,要根據汽車的推廣量,配建充電樁。
推廣3
公交車、旅游景區、政府機關是推廣重點
在一些重點行業,意見也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
公交車領域:在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要達到80%。
旅游景區:2020年前全省4A級以上景區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車。
省直機關及鄭州、新鄉、許昌等重點六市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力爭達到50%,并逐年提高。
配建
原則上新建小區停車位要100%建充電設施
有了電動汽車,沒有充電樁也是白搭。所以,要一手提高電動汽車保有量,一手抓充電樁的基礎設施建設,解決充電難的問題。
為解決給電動汽車充電的問題,意見指出,今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換電站15座,移動充換電站(車)10座,公共充電樁8000個。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35萬輛左右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從規劃的角度看,將充電設施建設規劃、電網建設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有機銜接。
意見認為,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
意見還對幾類地區,包括居民區、單位內部、公共場所、城市公交、城際快速充電等區域,配建充電樁進行專門的規定。
商業個人可建充電設施
意見要求,商業場所可將充電費、服務費與停車收費相結合給予優惠,鼓勵個人將擁有的充電設施對外提供充電服務。
意見還指出,在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在個人使用領域探索分時租賃、車輛共享、整車租賃以及按揭購買新能源汽車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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