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公司與三星公司就專利權問題再次對簿公堂。蘋果指責三星手機侵犯了蘋果的權利。而三星在開庭陳述中抱怨,谷歌才是安卓系統的開發商,而三星只負責設備生產,不應受到指控。三星將責任推給了谷歌,蘋果怎么辦呢?
據財富中文網的報道,當年在蘋果起訴HTC這個安卓陣營中第一個感受到喬幫主訴訟怒火的廠商時,喬布斯對自己的傳記作家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他說:
“我們打官司等于是在表明態度,我們就是想說,‘谷歌你他媽的剽竊了iPhone的創意,吃人不吐骨頭地剽竊了我們的技術。你們這些江洋大盜。’”
“我就是只剩最后一口氣……也要制止這種惡行。我要徹底摧毀安卓,因為它就是賊贓。我不惜為此發動一場熱核戰爭。他們肯定怕得要死,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有罪。”
如果谷歌才是抄襲蘋果技術的元兇——本案中的技術即是指數據探測,相關事實似乎也肯定了這一點——那為什么蘋果要起訴三星呢?
兩周以前,三星公司的律師在開庭陳述中曾提出了上述疑問,這樣的質疑的確能夠引發陪審團的共鳴。
事實上,早在2012年8月,我就曾嘗試對此事進行過剖析,當時正值蘋果對三星第一輪訴訟結束后不久。蘋果在這一輪訴訟中獲得了高達10億美元的賠償金。我在文章中這樣寫到:
“現在回顧起來,(起訴三星而非谷歌)真是明智之舉。隨著蘋果在結案陳詞中將案情鋪展在陪審團面前,三星的剽竊行為簡直不言自明。韓國廠商不僅下作到連蘋果的手機包裝盒都要模仿,而且還留下了書面記錄,足以證明這家公司仔細檢查過iPhone觸摸屏的每個方面,以期找到利用蘋果的設計決策來改善三星產品的方法。
‘我們在審判過程中出示了海量的證據,’蘋果公司的CEO蒂姆庫克在判決宣布后告訴員工說。‘這些證據表明,三星的抄襲行為遠比我們知道的還要更惡劣。’
“谷歌是否也留下了類似的書面記錄尚有待觀察。除此之外,谷歌還可以宣稱,安卓系統并沒有為它帶來任何直接收益,因此抄襲并不會導致實際的利益受損,這個伎倆谷歌在應對甲骨文公司的起訴時就已經用過了。雖然安卓系統可能已經為谷歌帶來了數百億美元的廣告收入,但要以此作為證據來說服陪審團,難度會更大一些。
‘問題的關鍵在于戰術選擇,’FOSS Patents公司的弗羅里安穆勒說。‘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認為,蘋果會害怕直接起訴谷歌。針對其他設備制造商發起反擊只是策略上更為方便的舉動。’”
順便提一下,穆勒已經徹底改變了對于蘋果專利訴訟策略的看法,以至于在周日與迪爾格就發表在AppleInsider上的那篇文章簡單交流過意見之后,他就屏蔽了迪爾格的Twitter賬戶。
看來,這家伙的氣還沒有消。








